2019年全国跆拳道锦标系列赛(第一站)竞赛规程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主办单位:中国跆拳道协会
(二)承办单位:河北省体育局
河北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
迁安九江体育中心
(三)协办单位:唐山市体育局
迁安市人民政府
迁安市文广新局
二、比赛时间:2019年3月21-25日
三、比赛地点:河北省迁安市九江体育中心体育馆
四、竞赛项目
男子:-54kg、-58kg、-63kg、-68kg、-74kg、-80kg、-87kg、+87kg
女子:-46kg、-49kg、-53kg、-57kg、-62kg、-67kg、-73kg、+73kg
五、参赛资格
(一)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跆协有效注册资格单位;
(二)参赛运动员为中国跆协有效个人会员;
(三)2019年度注册合格的运动员。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竞赛规则
执行《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(竞技)》 (2018年6月1日版);采用三局两胜制。
(二)赛制(三局两胜制)
1.比赛采用三局两胜,每局独立计分;
2.两局获胜(2:0),则比赛结束,局胜数多者获胜;
3.两局持平(双方各胜1局,1:1),进入第三局,第三局比赛结束,得分多者获胜,比分持平,则进入黄金加时赛。
(三)系列赛积分办法
1.参照世跆联国际比赛积分办法,计算全国跆拳道锦标系列赛积分
(1)第1名积100分;
(2)第2名积60分(第1名积分的60%);
(3)第3名(并列)积36分(第2名积分的60%);
(4)第5名(并列)积21.6分(第3名积分的60%);
(5)第9名(并列)积15.12分(第5名积分的70%);
(6)第17名(并列)积10.58分(第9名积分的70%);
(7)第33名(并列)、65名(并列)按上1个名次积分的70%;
(8)第一场比赛弃权或失格的运动员积0分。
2.国际比赛积分兑换国内锦标系列赛积分
(1)对于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锦标系列赛2站以上(含2站)且代表我国参加2019年国际比赛的运动员,可使用当年世跆联国际比赛积分兑换国内锦标系列赛积分(1站或2站)。
(2)兑换办法:国际比赛积分×10。
(3)G2以下级别的国际比赛(含G2),至少赢得一场比赛才能获得积分(依据世跆联积分办法)。 世跆联国际比赛级别与积分分值详见世跆联官网。
(4)对于锦标系列赛未设置的国际比赛级别,其国际比赛积分,兑换到该运动员报名参加全国锦标系列赛的级别积分中。
3.全国锦标赛系列赛、国际比赛,参加不同级别比赛的运动员,按锦标系列赛报名的参赛级别分别进行积分和排名。
4.锦标系列赛各级别积分(4站合计)前16名的运动员,将获得冠军总决赛资格
(1)对于出现2个或2个以上比赛级别的积分都在前16名的同一运动员,该运动员确定冠军总决赛报名级别后,其另一个级别的积分参赛资格,按该级别的积分排名,列前者递补。
(2)冠军总决赛第一名积200分,其它名次积分按锦标系列赛积分核算比例和办法积分(参照世跆联积分办法),计入个人总积分。
(四)护具:比赛使用“大道”品牌电子护具、电子头盔。
(五)抽签:比赛采用电脑抽签方式,抽签前一天完成各级别参赛名单核对。
(六)称重
1.第一次称重:各级别参赛运动员在其比赛的前一天下午称重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
2.第二次称重(随机称重):各级别参赛运动员在其当天开赛前半小时完成随机称重,称重运动员名单根据临时抽签确定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七、录取名次办法
(一)本次比赛各级别录取前8名,3-4名并列,5-8名并列,并颁发证书;
(二)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、最佳技术奖、优秀裁判员奖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1.比赛报名汇总表(附件1)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领队签字,并于2019年3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跆拳道协会,电子版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竞赛电子邮箱competition@chinacta.org.cn
2.同时进行网上报名,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,逾期按不参赛论。
3.报名截止日期:2019年3月10日18:00 传真:010-87180299
4.中国跆拳道协会联系人:
高志红 电话:15354110373 杜琳 电话:18638668228
(二)报到
1.报到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,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注册证、二代身份证;
2.参赛运动员须携带省、市级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(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,必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);
3.赛事组委会联系人:王净贞
4.联系电话:0315-7576082 邮箱:358326358@qq.com
九、参赛装备器材
(一)比赛使用中国跆协指定的竞赛器材;
(二)运动员参赛自备电子脚套、护齿、手套、护腿、护臂、护裆等参赛装备;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“中国”以及国旗、国徽标识(含英文标识CHINA)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; 各运动队可冠名赞助单位,在秩序册上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,格式为:“XXXXX队”;
(三)各代表队参加开幕式须统一着装;运动员领奖时须着装整洁,穿道服或运动服,不得穿拖鞋;
(四)比赛期间,所有教练员都必须穿着正装,如西装、领带、夹克、裙子(长或短)和裤子等。如教练未着上述装束,将不得在比赛中担任临场指挥教练员。
十、经费
(一)竞赛选调裁判员比赛期间往返交通费用自理,承办单位负责竞赛期间选调技术官员的食宿和劳务费;
(二)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官员往返交通费及比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;
(三)组委会将提供官方酒店、注册地点及推荐酒店等信息,详见赛事补充通知;
(四)运动队如果尚未给参赛选手上保险,报到时须交纳保险费20元/人,由组委会指定保险公司为运动员统一办理保险。
十、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、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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