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全国青年跆拳道锦标赛补充通知
2015年全国青年跆拳道锦标赛暨一青会跆拳道预赛定于4月24日至26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举办,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审核,现将承办本次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到
(一)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指派的技术官员、裁判员于4月21下午18:00前到淄博中濠假日酒店报到,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开发区中路路口东100米路北。裁判员交通费将按相关规定以硬卧/高铁/动车二等座标准给予报销,超出部分自理。
(二)各参赛队于4月22日到淄博风景华庭商务酒报到,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62号(华光路与柳泉路路口西200米路北),报到前和离店后产生的食宿等费用由参赛队自理。
(三)参赛队报到时,运动员、教练员及随队医生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(后附姓名、代表队)交与组委会,用于制作证件使用。
(四)报到时运动员须携带有效注册证、二代身份证。参赛运动员须携带省、市级具有合法资质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(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,必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);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,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,但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(五)各参赛队领队须如实填写参赛免责声明并签字,声明在比赛或其它活动中出现意外伤害、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,主办方、承办方和其它参赛人员免责。
(六)如需安排接站的参赛队请提前一周与组委会联系,告知来淄博航班、车次、人数及联系电话,以便提前安排有关事宜。费用另算(机场到宾馆130公里;火车站、汽车站到中濠宾馆15公里、风景华庭宾馆6公里)。
二、经费
(一)各参赛队赴赛区的往返旅费、重大伤害事故的治疗费由各队自理。
(二)运动员竞赛补贴经费由组委会承担。
(三)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缴纳伙食补差费180元/人/天。参赛队领队、教练、队医等官员须缴纳食宿费280元/人/天。
(四)与会人员每人交纳交通费50 元。
(五)望各参赛队伍提前订票,需组委会预订返程票的,务请填写《返程信息登记表》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于4月6日前以传真形式发至赛区。
(六)报到时运动员须交纳保险费20元/人,中国跆拳道协会委托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运动员统一办理保险(联系人:张向军,联系电话:010-67162121-8201)。
三、乘车路线
运动队如无需安排接站,可自行乘车前往。
1、乘坐飞机可在济南机场乘坐济南机场至淄博鲁中候机楼的机场大巴(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柳泉路国贸大厦1楼0533-2309999;票价60元;8:00--22:00;约一个小时一班)到淄博(鲁中候机楼),再坐公交或出租车到达酒店。
2、乘坐火车(含高铁、动车)可在淄博站下车后再乘坐公交或出租车到达酒店。
3、自驾车在青银高速(G20)淄博下口、滨莱高速(S29)淄博新区下口下,到达酒店。
四、其它规定
(一)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“中国”以及国旗、国徽标识(含英文标识CHINA)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。
(二)各运动队可以冠赞助单位的名称,在秩序册上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,格式为:参加单位名称“XXXXX队”。队名标识在比赛服装上只允许出现1次,面积不超过60平方厘米。
(三)各代表队参加开幕式须统一着装,运动员领奖时须着道服及道鞋;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运动服、运动鞋。
(四)本次比赛使用泰山.KP&P牌电子护具。运动员自备的参赛用品,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指定品牌,禁止使用其他品牌器材参赛。电子护具脚套购买或租用可联系供应商(泰山体育 联系人:商向东,联系电话:13583407116)
五、赛区联系方式
地 址:山东省淄博市体育中心(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路321号)
传 真:0533-2806065 邮编:255000
竞赛联系人:韦凯 0533-2806110 15689098999
(QQ号:327786544 邮箱:327786544@QQ.COM)
运动队接待:张仁忠 0533-2806110 18678218225
裁判员接待:韦 凯 0533-2806110 15689098999
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